2016廣西河池市財政局選調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招5人】
根據(jù)《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河人社發(fā)?2012?142號)等有關規(guī)定,河池市財政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局屬事業(yè)單位5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和選調職位及名額
局屬二層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選調河池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1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選調河池市財政局社會資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2名;選調河池市公務用車定編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選調河池市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總監(jiān)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二 、選調范圍
河池市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人員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
2.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政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和經濟學專業(yè),其中: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應當為工程造價專業(yè)畢業(yè),具有全國建筑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的優(yōu)先;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以上;
6.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經濟類和建筑類中級以上職稱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2.受處限未滿的;
3.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4.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討論決定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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