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甘肅省三支一扶考試模擬題:每日一練答案解析(5.15)
141.【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勞動合同的可備條款。《勞動合同法》(2013)第19 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故本題說法錯誤。
142.【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勞動爭議處理?!秳趧尤耸聽幾h仲裁組織規(guī)則》(2017)第 13 條規(guī)定:“處理下列爭議案件應當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設首席仲裁員:( 1)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請求的爭議案件;( 2)履行集體合同發(fā)生的爭議案件;( 3)有重大影響或者疑難復雜的爭議案件;(4)仲裁委員會認為應當由三名仲裁員組庭處理的其他爭議案件。簡單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故本題說法錯誤。
143.【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兩審終審制度?!睹袷略V訟法》(2022)第 10 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故本題說法正確。
144.【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訴訟代表人的權限?!睹袷略V訟法》(2022)第 56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fā)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故本題說法錯誤。
145.【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事調解書。《民事訴訟法》(2022)第 100條規(guī)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故本題說法正確。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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